成语

无可争辩

没有什么可争辨的。表示确实无疑。

无可争辩 基本信息

读音: wú kě zhēng biàn

解释: 没有什么可争辨的。表示确实无疑。

出处: 清·陈澧《东塾读书记》卷十六太社不立于京都,当安所立。尤无可置辩矣。”

示例: 我们应该用~的道理说服人,而不是装腔作势,借以吓人。

成语接龙(以“辩”开头)

包含“无”的成语(第一个字)

包含“可”的成语(第二个字)

包含“争”的成语(第三个字)

包含“辩”的成语(第四个字)

无可争辩 逐字解释

“无” 字解释:


(会意。据甲骨文字形,象一个人持把在跳舞。卜辞、金文中无、舞”同字。本义乐舞)

同本义

哲学范畴,指无形、无名、虚无等,或指物质的隐微状态

天下万物生于有,有生于无。--《老子》



没有,跟有”相对

无,不有也。--《玉篇》

无若丹朱傲。--《书·益稷》

无偏无党。--《书·洪范》

无内人之疏,而外人之亲。--《荀子·法行》

事不耳闻目睹而臆断其有无,可乎?--苏轼《石钟山记》

无不伸颈。--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

无不变色。

无不毕肖。

无(無)wú

⒈没有,跟"有"相对~粮~钱。~穷~尽。

⒉不~仿说出。

⒊不分,不论,不外~分。~论,地~四方。民~异国。事~大小。~非如此。

⒋通"毋"。不,不要~往。



无mó 1.见"南无"。
“可” 字解释:
可〈动〉

(会意。从口,从丂(供神之架),表示在神前歌唱。可”似为歌”字的古文。①本义唱 ②引申义许可)

许可;同意;准许

可,许可也。--《广韵》

去不我可。--《诗·小雅·何人斯》

其殆不可乎?--《文选·司马相如·难蜀父老》。注不可,犹不堪也。”

距关,毋内诸侯,秦地可尽王也。--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

此人可就见,不可屈致也。--陈寿《隆中对》

又如不可;可许(准许);可传(可以传后;可以传授;可以流传);可则(可作准则);可风(可为风范)

能够;可以

可使以其技鸣。--清·黄宗羲《

可kě

⒈是,对,允许不知~否?大家认~。得到许~的。

⒉能~吃。~松~紧。坚不~摧。

⒊值得~亲。~叹。~疑。 

⒋认为,感到,够得上~耻。~畏。太~恶。

⒌适合,合宜~口。~合心意。〈引〉尽,在一定范围内不增不减~着用钱。~着脚做鞋。

⒍大约年~十七八。

⒎字义同"却"相近你虽赞成,我~不赞成。

⒏字义同"岂"相近~不错了嘛!

⒐疑问句你~记得吗?

⒑加重语气她做事~真快。他工作~得劲。这~不得了!

⒒正,当一方明月~中庭。



①能够,有实现的条件这项工作~能提前完成。

②也许,或许别等了,她~能不来了。



①但,却困难虽大,~是我们能够克服。

②是不是你讲的~是她?

③加重语气真是那样,那~是好极了。



①〈表〉允许~以,马上就办。

②能够,适宜红薯既~以做副食,又~以代粮食。

③还好,不坏这种电冰箱的质量还~以。

④行,很,厉害你真~以,这么难办的事,都办好了。今天热得够~以。

可kè
“争” 字解释:


(会意。金文字形,上为爪”(手),下为又”(手),中间表示某一物体,象两人争一样东西。从又,义同。本义争夺)

同本义

争,彼此竞引物也。--《一切经音义》引《说文》

争所有余。--《墨子·公输》

几只早莺争暖树。--唐·白居易《钱塘湖春行》

民争负薪。--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

人争鬻之。--明·刘基《卖柑者言》

如争座(争座次;争高低);争立(争夺王位);争国(争夺君位);争恶(争夺险要之地);争标(争夺优胜);争重(争夺帝位、王权)

辩论;争论

争者事之末也。--《国语·越语》

争(爭)zhēng

⒈夺,力求得到,互不相让~夺。~取。~先。~气。~斗。力~。为国~光。公平竞~。激烈竞~。

⒉不同意见相辩~执。~辩。~论。~长论短。

⒊〈方〉欠,差~十元钱。

⒋怎么(多见于〈古〉诗词曲中)~奈。~不。~知晓。

争zhèng 1.通"诤"。诤谏;规劝。 2.通"挣"。
“辩” 字解释:


(形声。从言,辡(榓溃?? )声。本义辩论,申辩)

同本义

辩,治也。--《说文》

辩其狱讼。--《周礼·乡士》

分争辩讼。--《礼记·曲礼》

辩者言之信。--《韩非子·八经》

勿辩乃司。--《书·酒诰》

孔子东游,见两小儿辩斗。--《列子·汤问》

狼亦巧辩不已以求胜。--明·马中锡《中山狼传》

又如辩证;辩日(古代传说辩论太阳离地球远近的故事)

分别,辨别。通辨”

辩其功苦。--《国语·齐语》

若白墨之于目辩。--《淮南子·滫务》

目能辩色,耳能辩声。--东汉·仲长统《昌

辩 biàn辩解;争论争~。

【辩白】说明事实或理由,用来消除误会或受到的指责。又作辨白。

【辩驳】提出理由或根据来驳斥和否定对方的意见无可~。

【辩才】辩论的才干。

【辩护】在刑事诉讼中,被告人及其辩护人,针对控告所进行的申辩话动。

【辩护人】在刑事案件中,受被告人委托或由法院指定,在法庭上为被告申辩的人。他能向法院提供证明被告人无罪、罪轻的材料和提出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。我

国刑事诉讼法规定,能充当辩护人的有律师、人民团体或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,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、被告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。

【辩论】双方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的见解,否认或修正对方的意见,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~会。

【辩难】辩驳或用难以回答的问题质问对方互相~。

【辩诬】对错误的指责进行辩解。

【辩正】辩明是非,纠正错误。又作辨证。

【辩证】

①分析考证。又作辨证。

②合乎辩证法的~的统一。

【辩证法】

①关于事物矛盾的运动、发展和变化的一般规律的哲学学说。它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。认为事物处在不断运动、变化和发展之中,是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

所引起的。

②特指唯物辩证法。

【辩证唯物主义】马克思、恩格斯所创立的关于自然、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。辩证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哲学发展的最高形态。它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,物质按照

本身固有的对立统一规律运动、发展,存在决定意识,意识反作用于存在。辩证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有力武器。

辩pián 1.参见"辩佞"﹑"辩辩"。

辩biǎn 1.减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