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语

三曹对案

指审问对质。

三曹对案

读音(发音): sān cáo duì àn

详细解释(意思):指审问对质。

出处(典故):

示例:

成语"三曹对案"逐字解释

"三"字解释:三〈数〉

 (指事。本义数目。二加一的和)

 同本义 

 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从三数。--《说文》

 三,数名。--《广韵》

 二与一为三。--《庄子·齐物论》

 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--《老子》

 王三赐命。--《易·师》。荀注三者阳德成也。”

 结恨三泉。--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。注三者数之小终。”

 有不速之客三人来。--《易·需》

 纪之以三。--《国语·周语下》

 狡兔有三窟,仅得免其死耳。--《战国策》

 又如三叉(三歧的道路);三木(古时套在犯人颈、手、足上的刑具);三节(农历二月一日中和节、三月三上巳节、九

 三sān

 ⒈数目字~个。~人行必有我师。

 ⒉多次再~叮嘱。~番五次。~思而行。~令五申。~复斯言。

 ⒊[三甲]〈古〉"殿试"中榜者(进士)的三个等级。宋朝太平兴国八年将殿试的中榜者,分为三等即"三甲"。一甲,赐"进士及第";二甲,赐"进士出身";三甲,赐"同进士

 出身"。每甲各取有若干名,统称进士。元、明、清,殿试的中榜者,一甲只取有三名,二甲、三甲则各取有若干名。一甲的第一名叫状元,第二名叫榜眼,第三名叫探花。

 三sàn 1.多次;再三。
"曹"字解释:曹 

 古代指诉讼的原告和被告。即两曹 

 两曹,今俗所谓原告被告也。--《说文》段玉裁注

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或部门 

 品其名位,犹不失下曹从事。--《资治通鉴》

 又如曹干(官署中的干事人员);曹掾(泛指一般官员);曹务(古代官署中分类所管理的事务);法曹(唐、宋地方司法机关)

 管某事的官职 

 双方;班;组 

 分曹并进。--《楚辞·招魂》。注偶也。”
"对"字解释:对 

 (会意。从口,从乹”,即,古丛”字,象草木丛生。),从寸。寸,法度也『文帝以为责对而伪,言多非诚,故去其口,以从土。本义应答)

 同本义 

 对,答也。--《广韵》

 听言则对。--《诗·大雅·桑柔》

 叶公问孔子于子路,子路不对。--《论语·述而》

 唐且对曰臣未尝闻也。”

 王语暴以好乐,暴未有以对也。--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

 冠者对。--《仪礼·士冠礼》。注应也。”

 对曰非礼也敢辞。”--《仪礼·曲礼》。注答问也。”

 操唤杨修问之,修以鸡肋之意对。--《三国演义》

 又如无言以对;对当(
"案"字解释:案〈名〉
 
 (形声。从木,安声。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)
 
 同本义
 
 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。--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
 
 妻为具食,不敢于鸿前仰视,举案齐眉。--《后汉书·梁鸿传》
 
 对案不能食,拔剑击柱长叹息。--南朝宋·鲍照《拟行路难》
 
 又如捧案;案杯(案酒)
 
 无靠背的坐具
 
 师田,则张幕设案。(师田出师或田猎。)--《周礼·天官》
 
 长方形的桌子
 
 案,几属。--《说文》
 
 权拔刀斫前奏案。--《三国志·周瑜传》
 
 庑下一人伏案卧。--清·方苞《左忠毅公逸事》
 
 案àn
 
 ⒈长方形的桌子书~。拍~叫绝。
 
 ⒉记事的或儲存备查的文件有~可查。档~。
 
 ⒊提出计划、办法,提供讨论研究的文件等提~。议~。草~。方~。
 
 ⒋事件惨~。
 
 ⒌涉及法律的事件法~。办~。破~。冤~。
 
 ⒍搁物品的板架~板。肉~。
 
 ⒎〈古〉用于端饭的木盘。
 
 ⒏同按”。
 
 ⒋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