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语

不足为法

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

不足为法 基本信息

读音: bù zú wéi fǎ

解释: 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

出处: 清·赵翼《瓯北诗话·李青莲诗》开口便说《大雅》不作,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杨、马益流宕。建安以后更绮丽,不足为法。”

示例: 那些工作作风实~。★丁玲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·写在前边》

成语接龙(以“法”开头)

包含“不”的成语(第一个字)

包含“足”的成语(第二个字)

包含“为”的成语(第三个字)

包含“法”的成语(第四个字)

不足为法 逐字解释

“不” 字解释:


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象花蒂的子房,下面象花蕊下垂形。①本义萼足。《诗·小雅·常棣》常棣之花,鄂不韡。”郑笺承华者曰鄂。”②副词。不。《荀子》锲

而不舍,金石可镂。”)

用在动词、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,表示否定

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。--《韩非子·喻老》

老妇不闻也。--《战国策·赵策》

被驱不异犬与鸡。--唐·杜甫《兵车行》

后遂不复至。--明·魏禧《大铁椎传》

又如不会;不大;不一定;不古(不古朴。意指社会风气衰落、败坏);不勾(不消;不够;不到);不才(没有才能。自称的谦词;不成才);不才之
“足” 字解释:


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的方口象膝,下面的止”即脚,合起来指整个脚。本义脚)

(同本义。秦汉以前,足”和’趾”都表示脚”;脚”表示小腿。魏晋以后,三者都表示脚,但在书面语中,多用足”)

足,人之足也,在下,从止口。--《说文》。按,膝下至跖之总名也。从止,即趾字,从口,象膝形。

震为足。--《易·说卦》

足恭而口圣。--《大戴礼记》

手足胼胝,面目黧。--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上》

郑人有欲买履者,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。--《韩非子》

假舆马者,非利足也,而致千里。--《荀子·劝学》

折臂断足。--清

足zú

⒈脚~迹。手舞~蹈。

⒉满,够量,充分满~。~够。充~。富~。

⒊补上补~。以昼~夜。

⒋完全此项工作一人~可完成。

⒌尽情地,尽量地他们~玩了半天。

⒍值得不~为奇。微不~道。

⒎够得上这本书~有八万字。



足jù 1.(今读zú)补足;凑满。 2.拥,增益。参见"足本"。 3.过分。参见"足恭"。
“为” 字解释:


(爲的本义是母猴。象形。按字,从爪,古文下象两母猴相对形)

假借为伪”。做,作,干,搞

我生之初,尚无为。--《诗·王风·兔爰》

子为不知,我将不墜。--《左传·定公十二年》

为善者,非善也,故善无以为也。--《管子·枢言》

变化则为生,为生则乱矣。--《管子·心术上》

为,施也。又,成也。--《广雅》

有客自云能,帝使为之。--《世说新语·巧艺》

为之难。--《论语》。皇疏犹行也。”

可以为师。--《论语》

人之为学。--清·彭端淑《为学一首示子侄》

推为长。--清·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

为(為、爲)wéi 

⒈做,干事在人~。敢作敢~。

⒉有能力,有贡献,做出成绩年轻有~。大有作~。

⒊看成,当作认~。以~。不足~凭。霓~衣兮风~马。

⒋充当,担任,治理能者~师。她~校长已三年。善~国事。

⒌成,变成变荒坡~花果山。

⒍是十两~一斤。

⒎被~人所耻。

⒏助词。〈表〉疑问、程度、范围、加强语气等何乐不~?大~不幸。广~流传。极~紧要。

为(為、爲)wèi

⒈给,替~国争光。~人民服务。

⒉〈表〉目的~了治病救人。

⒊向,对且~众人言。不足~外人道。

⒋帮助,卫护~人作嫁(〈喻〉没有自己的好处,白给别人操劳)。~虎作伥(〈喻〉做坏人的帮凶)。
“法” 字解释:


(会意。从水”,表示法律、法度公平如水;从廳”,即解廳,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,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。基本义刑法;法律;法度)

同基本义

灋,刑也。平之如水。从水,廳所以触不直者去之,从去,会意。--《说文》

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--《易·蒙》

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--《书·吕刑》

法者,刑罚也。所以禁强暴也。--《盐铁论·诏圣》

杀戮禁诛谓之法。--《管子·心术》

礼者禁于将然之前,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。--《大戴礼记》

失期

法 fǎ

⒈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,颁布后强制执行的规则~令。~律。宪~。民~。刑~。犯~∠~。

⒉规律~则。

⒊处理事物的手段方~。办~儿。乘~。疗~。想个~子。

⒋标准,仿效,可仿效的~帖。~书。效~。便国不必~古。

⒌佛教的教义佛~。

⒍封建迷信的骗人把戏~术。作~。



【法宝】

①佛教用语。指佛说法,也指僧尼的衣钵、锡杖等。

②宗教或神魔、童话小说中所谓的法力、宝物等。〈喻〉特别有效的思想、事物、方法等统一战线、武装斗争、党的建设,是中国革命的三大~宝。



【法院】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。



【法家】

①对书法家、画家的尊称。

②春秋战国时期主张"法治"的一个学派,以商鞅、韩非等为代表。